重庆气候清凉避暑地评价标准
华体app登录入口:2022-10-17前 言
本标准按照GB/T 1.1-2009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由华体app登录入口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重庆市气候中心、华体app登录入口、重庆市气象学会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王勇、张天宇、雷婷、张芬、胡祖恒、李永华、黄慧、段娇、向鸣。
重庆气候清凉避暑地评价标准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重庆气候清凉避暑地相关的术语和定义、指标与评价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气候清凉避暑地的评价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27963-2011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评价
QX/T 280-2015极端高温监测指标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气候清凉避暑地summer resort
具有凉爽宜人的气候条件和相对完善的休闲度假设施,能够满足游客避暑休闲需求的特定地域。
3.2
温湿指数 temperature humidity index
描述人体对环境温度和湿度综合感受的指数。
[GB/T 27963-2011,定义2.7]
3.3
闷热日数 number of sultry days
一段时期内温湿指数大于27.5的天数。
注:根据GB/T 27963-2011,温湿指数大于27.5时人体感觉程度为闷热。
3.4
高温 high temperature
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某一限定值的现象,本标准限定值采用35℃。
[QX/T 280-2015,定义2.5]
3.5
连续高温日数 consecutive days of high temperature
连续高温持续出现的天数。
[QX/T 280-2015,定义2.7]
3.6
最长连续高温日数 maximum days of consecutive high temperature
一段时期内连续高温日数的最大值。
4 基本要求
4.1 交通可进入性良好,有三级及以上公路通达;配有停车场,基本满足游客接待需求。
4.2 住宿接待设施宜有多种类型,能提供酒店或具有地方特色的住宿点,数量能够满足游客接待需求。
4.3 能提供地域特色或民族特色风味的菜肴,餐饮服务设施规模与游客数量相适应。
4.4 在游客集中的区域或游客中心,设立医疗点或配有急救箱,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,配有常规药品和急救药品。
4.5 实现移动通讯信号的重点区域覆盖。
5 评价指标
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,闷热日数多年平均值少于5天且最长连续高温日数多年平均值少于5天,可评定为重庆气候清凉避暑地(表1)。
表1 重庆气候清凉避暑地评价表
评价指标 | 达标条件 |
闷热日数多年平均值(天) | < 5 |
最长连续高温日数多年平均值(天) | <5 |
参考文献
[1] DB50/T 314-2009 重庆市乡村旅游示范区评定标准
[2] DB50/T 767-2017 全域旅游示范镇(乡)评定要求
[3] T/CMSA 0008-2018 养生气候类型划分
[4] T/CMSA 0007-2018 避暑旅游城市评价指标